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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仪笙与百年红楼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周仪笙指着墙上的照片说:“这就是1950年我们宣传队一起打鼓。” 2021年8月14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1950年,周仪笙在杭州市人民法院工作,是抗美援朝宣传队成员。这是她在红楼前打鼓。(由周仪笙本人提供)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这是杭州市人民法院宣传队集体照。 摄于1950年(由周仪笙本人提供)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红楼已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 2015年12月30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89岁老人周仪笙比心。她热爱这幢建筑。 2021年8月14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手拿两本讲述自己人生经历和家族情况的代表作,周仪笙在杭州城市建设陈列馆前留影。 2021年8月14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雨中,周仪笙站在南面二楼的露台。时光如梭,这里有她的美好青春回忆。 2021年8月14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保安拿起周仪笙佩戴的司法部银星荣誉章仔细察看。 2021年8月31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左起第二间曾是周仪笙的办公室。2021年8月14日,她戴着“光荣在党50年”章故地重游。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周仪笙说:“红楼以前是杭州市人民法院,我就在这里面工作。” 2021年8月14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周仪笙捧着“杭州市下城区最美家庭教育之星”在红楼前留念。她本人因历史原因学历不高,所以特别重视子女教育,培养出了3个博士。 2015年12月30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1949年在此建立杭州市人民法院——前言中的这句话,是周仪笙向馆方提出后,经核实补充进去的。 2021年8月31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周仪笙陪弟弟参观红楼,两人都获颁“光荣在党50年”章。楼梯上去二楼曾是法院女生宿舍,包括周仪笙住了3个女生。 2021年8月31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红楼成为杭州城市建设陈列馆。 2010年4月27日
返回顶部>> 照片说明: 周仪笙站在北面二楼眺望。这是红楼北面全貌。 2021年8月31日
拍摄地点:杭州延安路红楼      拍摄时间:2021-08-14     
作品标题:   周仪笙与百年红楼
作品介绍:    浙江杭州延安路和庆春路交叉口,坐落于西北角的两层建筑,因为外立面为红色清水墙,有一个特别的名字——红楼。这幢建筑是西式风格,遵循古典主义美学,极富美感,曾是杭州市人民法院。双立柱是其标志性特征。 1910年(清宣统二年)浙江高等审判厅暨高等检察厅、杭州地方审判厅暨地方检察厅成立于此。民国元年(1912)年,浙江省法院、浙江第一地方法院、杭县法院设立于此。第二年,改浙江省法院为浙江高等审判厅。1927年以后,杭县地方审判厅改为杭县地方法院。1930年,浙江高等审判厅更名为浙江省高等法院。 抗战胜利后,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迁回杭州仍在此地。 1949年至1952年间,红楼是杭州市人民法院所在地。 红楼是浙江省百年司法演变历史的唯一见证建筑。   从70多年前在杭州市人民法院工作,到1984年与同事们创办《浙江法制报》,后于1988年底从省司法厅退休,1989年入浙江省第二律师事务所任特邀律师,周仪笙的人生与司法分不开,也与百年红楼紧密相联。在2021年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,她获颁“光荣在党50年”章,并故地重游。
 


     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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